离婚时发现对方买了比特币——虚拟货币怎么分?

老张和妻子离婚时分割了房子、车子和存款,双方相安无事。可离婚半年后,妻子偶然从老张的旧手机里发现,他曾在婚姻期间用家庭存款购买了价值200万元的比特币和以太坊,并在离婚前悄悄转移到了境外钱包——离婚协议里一个字都没提。这笔数字黄金,妻子还能分吗?

比特币是财产吗?——法律给出了肯定答案

很多人有一个误解:国家不是禁止虚拟货币交易吗?那比特币还算财产吗?离婚时能分吗?这里需要区分两个层面:行政监管层面,中国人民银行等十部委确实多次发文,明确虚拟货币不具有法定货币地位,相关交易属于非法金融活动——这意味着不能用比特币买东西,不能在国内开交易所炒作。但民事财产权层面,这并不等于虚拟货币毫无法律保护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百二十七条明确规定:法律对数据、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的,依照其规定。这意味着比特币等具备价值性、稀缺性、可支配性的虚拟商品,在民法层面属于网络虚拟财产,受到法律保护。北京、上海、广东、浙江等地法院的司法实践已普遍支持这一观点。

婚内用共同财产买的比特币属于夫妻共同财产

如果是婚后用夫妻共同收入(工资、奖金等)购买的虚拟货币,根据《民法典》第1062条关于生产、经营、投资的收益的规定,该虚拟货币属于夫妻共同财产,离婚时应当分割。如果是婚前用个人财产购买、婚后从未操作过的比特币,根据《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(一)》第26条,其增值属于自然增值,可能不被认定为共同财产。

真实案例:离婚后追回110万虚拟货币价值

一起备受关注的案件中,赵先生与林女士协议离婚时,赵先生明知自己持有价值约200万元的比特币和以太坊,却故意隐瞒不报。林女士离婚后偶然发现,再次提起诉讼。法院审理认为:案涉虚拟货币系婚姻存续期间用赵先生工资收入及家庭存款购入,属于夫妻共同财产;赵先生在协议离婚时故意隐瞒,构成民法典第1092条规定的隐藏、转移夫妻共同财产,分割时应予少分;鉴于虚拟货币具有匿名性、难以强制执行,不宜实物分割,判令由赵先生继续保有虚拟货币,按判决生效之日市场公允价格折算人民币,向林女士支付55%的折价补偿款,共计约110万元。河南商丘也有类似案例,男方在离婚诉讼期间将全部加密资产转移至境外钱包,法院最终判决男方支付女方约40万元补偿。

虚拟货币分割的四大实务难点

第一,如何发现?虚拟货币交易具有高度匿名性,但并非无迹可寻——可以通过银行转账记录(法币入金)、交易平台账户截图、手机短信提醒、邮箱通知等方式找到线索。必要时可申请法院调查令。第二,如何估值?虚拟货币价格波动极大,法院通常以判决生效之日的市场公允价格作为估值基准日。第三,如何分割?由于虚拟货币的匿名性和技术特性,法院通常不采用各分一半币的实物分割方式,而是由持有方继续保有虚拟货币,按估值向另一方支付折价补偿款。第四,如何确保执行?如果持有方拒不配合,法院可以查封其境内银行账户或其他财产,隐匿方还可能面临少分或不分财产的惩罚。

给普通人的提醒

随着数字经济的发展,虚拟资产在家庭财富中的占比越来越高。离婚时,不仅要关注房子、车子、存款,也要留意对方的虚拟货币、游戏装备、网络店铺、自媒体账号等新型财产。如果怀疑对方持有虚拟资产却拒不申报,应尽早收集线索、委托律师,申请法院调查取证。法律已经明确:虚拟财产也是有身价的,藏是藏不住的。

本文基于公开司法案例和法律条文撰写,仅供普法参考,不构成法律意见;具体案件请咨询执业律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