又见天价离婚案!夫妻共同股权离婚时怎么分?——从60亿A股分手费说起

2026年7月,A股市场再度引爆天价离婚话题:科创板上市仅半年的强一股份,实际控制人周明与妻子蒋春兰解除婚姻关系,周明将手中10.86%的股份(市值约59.5亿元)分割给前妻。同月,朗姿股份控股股东夫妇离婚,女方分得超18%的股份(市值约9.22亿元)。而不久前,顺络电子总裁施红阳也将其名下约98%的公司股份过户给了前妻(市值约1.87亿元)。"天价分手费"频频登上热搜,让不少中小企业主和创业者也开始关心一个问题:婚姻期间的股权,离婚时到底怎么分?

一、股权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?

根据《民法典》第1062条的规定,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生产、经营、投资的收益,属于夫妻共同财产。因此,婚后一方或双方出资取得的公司股权,以及股权在婚后产生的分红、增值等收益,原则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。

但这里有一个关键区分:

如果股权是婚前一方就已经持有的,那么股权本身属于婚前个人财产,但婚后该股权产生的分红和增值可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(尤其是当持股一方在婚后为公司经营付出了劳动时)。

如果股权是婚后取得的,无论是用谁的工资、积蓄出资,原则上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。

二、离婚时股权怎么分割?

与房子、存款不同,股权的分割要复杂得多,因为它不仅涉及财产价值,还涉及公司的经营管理权。

方式一:直接分割股权

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股权一分为二,双方各自持有相应份额。这在有限责任公司中会面临一个问题:需要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,并且其他股东要放弃优先购买权。在股份有限公司中相对简单,但上市公司股份涉及到信息披露和减持规则。

方式二:折价补偿

股权归持股一方所有,但持股一方向另一方支付相应的现金补偿。这是最常见的处理方式,可以最大限度保持公司股权结构的稳定。补偿金额的确定需要对公司股权价值进行评估。

方式三:拍卖变卖后分钱

双方都不想要股权,或者持股方无力支付补偿款的,可以将股权拍卖或变卖,双方分割变现后的价款。

三、"技术性离婚"监管趋严

过去A股市场上出现过"技术性离婚"的案例——大股东通过离婚分割股权,将单一主体的大额持股拆分为两个独立主体,为后续减持预留空间。这引发了监管层的关注。

2023年8月,证监会发布减持新规,明确规定:因离婚、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终止、公司分立等导致大股东减持股份的,股份过出方和过入方应当合并计算减持额度,并持续共同遵守大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。也就是说,"技术性离婚"这条路已经被堵死了。

在强一股份的案例中,虽然蒋春兰分得近60亿元市值的股份,但她同时签署了长达十年且不可单方解除的《一致行动协议》,承诺在重大事项上与前夫保持一致,公司控制权并未受到影响。

四、给创业者和企业主的建议

第一,签订婚前或婚内财产协议。这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可能不太好开口,但对于创业者来说,一份规范的财产协议可以避免离婚对公司经营造成毁灭性打击。

第二,在公司章程或股东协议中提前设置股权分割条款。比如约定:股东离婚时,配偶只能获得股权对应的财产价值补偿,不能直接取得股东资格。

第三,保留好出资来源的证据。如果股权是用婚前财产出资取得的,或者用继承、受赠(明确只归一方的)款项出资的,要保留好完整的资金流水和凭证。

股权是许多家庭最重要的财富之一。提前做好规划,不仅是对公司负责,也是对自己的婚姻负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