孩子在学校被欺凌,家长该找谁赔偿?——2026年校园欺凌新规与维权全指南

2026年1月1日,新修订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正式施行,将校园欺凌明确纳入法律规制范畴,终结了"孩子间打闹无责"的模糊认知。6月2日,司法部发布"法援护苗"专项行动5个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典型案例,其中专门涉及校园欺凌维权。这两件事叠加释放出一个清晰信号:校园欺凌,法律不会再坐视不管。

一、校园欺凌的法律定义升级

过去很多人认为"孩子打闹是正常的",但新修订的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明确将校园欺凌行为纳入行政处罚范畴。体罚、殴打、侮辱、拍摄视频传播等行为,不再是"内部处理"的小事,而是可能触发行政拘留、罚款的法律事件。

2024年起,司法部在全国组织开展"法援护苗"专项行动,全国法律援助机构共办理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38万余件,为未成年人提供法律咨询30万余人次。6月发布的5个典型案例中,案例四正是江西省在校学生叶某遭受校园欺凌的法律援助案。

二、真实案例:被围堵殴打拍视频上传,怎么赔?

江西省某初中学生蔡某纠集他人围堵叶某,将其拖至巷子和大桥下,采取体罚、殴打等方式实施侮辱、伤害,同时拍摄视频上传网络。叶某因严重心理创伤长期不敢返校读书。

叶某母亲代其申请法律援助后,承办人员以生命权、身体权、健康权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法院依据"过错与责任相适应"原则划分责任比例,因侵权人系未成年人(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),共同实施侵权行为,其监护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。同时,欺凌行为给叶某带来严重心理创伤,有权主张精神损害赔偿。最终法院判决蔡某等人及其监护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,共支付精神损害赔偿等赔偿金1.4万余元。

三、监护人责任:孩子犯事,家长赔钱

根据《民法典》第1188条,无民事行为能力人、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,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。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,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。这意味着——欺凌者未成年不代表免责,其父母必须承担赔偿责任。

广西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(2023)桂09民终2771号判决也印证了这一规则:未成年人李某明、赵某锋放学途中劫持并殴打李某豪,造成轻度脑震荡。法院判决两侵权人的监护人共同赔偿医疗费、住院伙食补助费等3596.26元,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0元,共计13596.26元。

四、精神损害赔偿不再"只看伤情等级"

司法部典型案例点评特别指出:在校园欺凌案件中,精神损害赔偿不应机械停留于伤情等级,而应结合欺凌行为的侮辱性、传播性以及对未成年人造成的持续影响提出主张。这一观点对类似案件具有重要参考意义——哪怕"只是"被辱骂、拍视频传播,造成心理创伤的,同样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。

五、学校也有管理责任

根据《民法典》第1199—1201条,教育机构对在校未成年人负有教育管理责任。广西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(2020)桂01民终4383号案中,学生因在校偷看言情小说被批评后跳楼受伤,法院认定学校虽无明显不当行为,但未能充分考虑未成年人心理特点、未能及时发现异常行为,存在管理过失,承担20%赔偿责任。河北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(2017)冀11民终1702号案中,学生在校内与同学发生口角后用刀捅伤对方致死,学校因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一次性赔偿99万元。

六、家长维权实用指南

1. 立即报警:校园欺凌涉及治安管理处罚法,公安机关应依法处理。

2. 申请法律援助:经济困难的家庭可向当地法律援助中心申请"法援护苗"专项援助。

3. 收集证据:公安机关笔录、伤情鉴定、医疗费票据、视频截图等。

4. 起诉索赔:以生命权、身体权、健康权纠纷起诉,主张医疗费+精神损害赔偿。

5. 主张监护人连带责任:未成年侵权人的父母必须承担赔偿责任。

6. 不只看伤情等级:欺凌行为的侮辱性、传播性、持续心理影响都可主张精神损害赔偿。

法条索引

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(2026年修订版)——校园欺凌行为纳入行政处罚

《民法典》第1188条——监护人侵权责任

《民法典》第1199—1201条——教育机构管理责任

《法律援助法》——未成年人法律援助不受经济困难条件限制

《未成年人保护法》——学校应当建立防欺凌制度

本文基于公开信息整理,仅供普法参考,不构成法律意见;具体案件请咨询执业律师。